11月26日,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正在进行清算的中国恒大集团变更禁令的申请,允许其在泽西岛、直布罗陀、加拿大和新加坡对许家印前妻丁玉梅启动司法程序,并强制执行价值超过2.2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15.58亿元)的海外资产。该判决源于恒大于2024年9月27日提交的《管辖权变更传票》。根据香港高等法院于2024年7月29日发布的排他性禁令和马雷瓦禁令,恒大只能在香港、英国、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对丁玉梅采取法律行动。然而,正如丁玉梅在其财产清单中承认,她持有多处房产,其单一价值不低于一封信函,告知其香港禁制令和英国禁制令的内容,以期查明其财产状况。要求这些银行冻结丁玉梅在那里开设的账户,以执行香港命令和英国禁制令。判决书显示,部分持有丁玉梅大额资产的指定司法管辖区的银行回应称,需要当地法院命令才能遵守香港和/或英国的禁令条款,或者没有确认或回应恒大律师的信函。香港高等法院认定,丁玉梅在指定司法管辖区的资产集中且规模较大:加拿大皇家银行账户内有1亿加元(约合人民币5.03亿元),嘉盛莱宝银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有7100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5.0元),瑞银(直布罗陀)有限公司则占5760万美元。 (约人民币4.08亿元),位于泽西岛的巴克莱银行账户也有存款67.5万英镑(约人民币)已完成人民币629.8万元)。这四处房产总价值超过2.2亿美元。恒大律师此前曾表示,丁玉梅对香港和英国的法律诉讼采取“普遍冷漠”态度。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决书中指出,他认为这一说法合理,这使得中国恒大集团难以证明其是否遵守了该命令的条款。具体表现为:丁玉梅在香港康乃馨路财产处置问题上突然改变立场,拒绝透露嘉盛莱宝银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的赎回资金明细,并阻止合规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账户核查。丁玉梅辩称,其无意损失资产,恒大的申请将导致其承担巨额跨国律师费,构成不当侵害。会议期间,应当等待前次“解除禁令申请”的判决。对此,香港高等法院援引《达杜里安准则》的基本原则进行回应:一是前港英禁令认定丁玉梅存在“真实的消散风险”,而她的不合作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判断;其次,被告之前遵守禁令的情况不能成为未来否认羔羊担保的理由,而没有当地法院命令的临时冻结是不稳定的;此外,恒大的申请限制性严格,只允许就强制执行令提起诉讼,不涉及其他民事或刑事诉讼,且仅限于财产分配明确的司法管辖区,符合“公正便捷”的原则。据《每日经济新闻》报道,今年10月,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恒大液体idation是许家印家族相关资产的接受者。此前,香港高等法院针对许家印的资产发布了全球禁令,明确禁止其处置全球上限价值77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550亿元)的资产。此外,香港高等法院同意也是应恒大清盘人的要求,要求许家印通知清盘人所有单项价值不低于5万港元的资产(包括但不限于以自己名义/他人名义持有的境内/境外资产),以及禁止处置的资产是否已被出售。但最终许家印未能遵守上述披露令。因此,恒大清算人于今年4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查封与许家印相关的全部资产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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